九江潤誠新材料有限公司關于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的信息公示
日期:2021-07-01
一、公司基本情況
潤誠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1月13日,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澤縣彭湖灣工業園16號,總占地面積為182666.67 ㎡,法人代表:劉冬蓮,現有員工369人。公司主要經營范圍是離心玻璃棉及其制品和特種玻璃的生產、制造與銷售。
二、環保基本情況
(一)廢水
公司營運期產生的廢水包括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生產廢水均可回用至生產系統,循環冷卻水不外排,廠區地面不沖洗。故公司外排廢水主要為員工生活污水。因園區污水處理廠已建成,故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最終排入長江。廢水排放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 4 中一級排放標準的要求,最終通過園區污水管網排入長江。
(二)廢氣
廢氣污染物主要為窯爐廢氣、鍋爐煙氣、各工序廢氣及生產區和儲存區的無組織廢氣等。
窯爐廢氣主要來自原輔料計量、混合后輸送投料進窯爐熔化,通過一級布袋除塵設備+堿液濕法脫硫處理裝置,經引風機引入 60m 高煙囪排放;
鍋爐煙氣通過10m高排氣筒排放;
集棉工序廢氣:每條生產線設置 2 臺 25000m3/h 風機和三級水噴淋;
固化工序廢氣:每條生產線設置 1 臺 5000m3/h 風機和三級水噴淋;
冷卻工序廢氣:每條生產線設置 1 臺 1000m3/h 風機和一級水噴淋;
切割包裝廢氣:每條生產線設置 1 套 6000m3/h 風機和布袋除塵;
每條生產線各工序共用一座 20m 高煙囪,并在煙囪中設置一套 5 級噴淋系統和靜電除塵裝置。
項目易產生無組織廢氣的原料主要為氨水等。氨水在使用過程及存儲以無組織形式排放廢氣。酚醛樹脂中的游離醛和游離酚由于含量極少,其無組織揮發量忽略不計。
廢氣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酚、甲醛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 2 中二級標準限值, 氨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 中表 2 標準,天然氣鍋爐污染物排放情況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 2 中燃氣鍋爐標準限值。
(三)噪聲
噪聲主要是生產車間各類風機、玻璃窯爐、循環水冷卻塔等機械設備等。主要通過采取低噪聲設備、隔聲措施、距離衰減等方法降低噪聲排放。
(四)固體廢棄物
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各工序煙氣處理系統收集的棉塵及生活垃圾等。各工序煙氣處理系統收集的棉塵均可回用至生產工序,產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置。
三、清潔生產審核工作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清潔生產審核辦法》等相關法規要求,九江潤誠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次為第一輪清潔生產審核。
按照相關法規和江西省生態環境廳的要求,現將公司的污染物及排污標準,和清潔生產審核開展的相關情況向社會公示,歡迎社會各界監督、指導。
反饋意見請聯系:0792-5866998
九江潤誠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日